都昌县创新湿地资源运营机制
都昌县创新湿地资源运营机制
作为2021年被列为全省7个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建设试点县之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立足湿地面积大、湿地资源类型丰富的优势,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资源管理,创新湿地运营机制,探索出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建设的新路子。
一是建好组织运行机构。坚持高位推动试点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协调试点各项工作的推进。2022年11月,该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在县林业局正式挂牌运营,积极开展湿地后备资源盘点和登记、湿地资源价值评估与湿地价值核算、湿地资源运营中心交易、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后期监管等工作,为湿地资源运营中心交易市场参与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落实了专用办公场所,出台《都昌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试点实施方案》,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办理流程,确保试点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建好湿地资源库。依据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综合监测,落实湿地空间位置、范围界线、面积、权属、生态状况和保护利用情况,确定湿地总量管控目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湿地后备资源调查,将未纳入湿地数据库,通过生态修复后能形成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的土地作为湿地后备资源主动盘点入库,建立湿地后备资源数据库。依托都昌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管理服务平台,摸清家底,建立都昌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信息目录清单。
三是建好资源交易机制。探索湿地资源价值评估中心运营模式经验,鼓励金融保险、信用评价、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有关机构积极参与,支持组建湿地资源价值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开展湿地资源运营中心与社会主体、金融机构及保险机构对接,依托都昌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价值实现机制。在九江市林业局的关心与协调下,依托都昌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管理服务平台顺利完成了第一笔湿地资源指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