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1、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开展林业行业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2、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及各类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3、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收、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工业的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用材的调供工作。

5、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

6、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

7、承办都昌县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

8、承办都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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