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掌握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护质量和补偿补助资金发放使
为切实加强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掌握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护质量和补偿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等情况,提高公益林和天保林管护水平,保障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态效益持续发挥。8月1日开始,都昌县林业局预计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对全县70万余亩省级公益林和天保林的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护林员管护工作情况进行年中考核。
该县组织林长办成员一共18人,分成6组,每组3人,对全县24个乡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重点为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保林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生态公益林和天保林山场管护、护林员队伍管理、公益林和天保林执法和公益林受灾迹地植被恢复情况等。对全县林长制护林员及生态护林员的考核,着重看林长制专职护林员的巡山记录、手机巡护系统使用情况。
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都昌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文杰强调:一是务必要按照《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办法》(天保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好公益林、天保林自查验收工作,重点突出,检查生态公益林、天保林区域内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和擅自改变林种等违法行为。二是务必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益林、天保林验收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自查验收材料。三是务必要及时将公益林、天保林自查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各林权单位(集体、个人)公益林、天保林的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扣发面积、扣发金额和扣发原因。(都昌县林业局石英萍)